招标单位 |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6 |
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 2***24-11-***6 14:3***:******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街道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六单元3***1室
服务实施地: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人: ***
报名结束时间: 2***24-11-***6 14:******:******
发布时间: 2***24-11-***1 17:2***:48
采购编号: YNYXA***23235*********1Z2***241877743
采购单位: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谈判文件提醒: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具备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不做强制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价格优惠(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 注: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 2024-11-01 18:45:00